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议安排,,,,,,增强中小企业公共效劳系统建设,,,,,,增进中小企业高质量生长,,,,,,凭证《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效劳树模平台(基地)建设治理步伐》(工信部企业﹝2025﹞225号)(以下简称《治理步伐》),,,,,,现就推荐2025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效劳树模平台(基地)[以下简称树模平台(基地)]建设工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妄想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分(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分)凭证《治理步伐》和本通知要求,,,,,,组织发动外地区切合申报条件、知足建设标准的中小企业公共效劳平台(基地)举行申报,,,,,,组织审核后,,,,,,择优确定外地拟推荐的树模平台(基地)建设工具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二、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中小企业主管部分推荐建设工具不凌驾2个,,,,,,各妄想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分推荐建设工具不凌驾1个,,,,,,凌驾数目不予受理。。。。。。。。没有切合条件的可不推荐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三、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分组织推荐建设工具于2025年12月10日前通过我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(https://zjtx.miit.gov.cn)填报相关信息,,,,,,同时将推荐建设工具汇总表(附件1,,,,,,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分加盖公章)以及建设申请表(附件2、3)、建设计划(附件4)和相关佐证质料[中小企业公共效劳平台(基地)运营主体加盖公章]纸质版各一份通过邮政特快专递(EMS)邮寄至:工业和信息化部(中小企业局),,,,,,邮编:100804(以寄出日期为准)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四、我部将凭证《治理步伐》组织审核后,,,,,,择优确定树模平台(基地)建设工具,,,,,,并向社会宣布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附件:1.推荐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效劳树模平台(基地)建设工具汇总表
2.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效劳树模平台(基地)建设申请表(平台类)
3.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效劳树模平台(基地)建设申请表(基地类)
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
2025年11月10日

